我说,最近我想通了一个道理,喜欢的东西就要坚持,比如你。
在与日俱减的热情和与距俱增的想念之间,异地是一段完美又微妙的字眼,恰到好处,寻找平衡,然后同自己握手言和。
住在这座围城里是一个人的最好方式,在最想去的远方,想念最想念的人,我有那么多时间那么多喜欢,和最言浅的出口。
从前慢,雁字无回。
从毛笔的笺到手写的信到电子的邮件到一通电话到手机里那一行绿底黑字的微信,又退回到最初纸笔的缓慢和真实触感。
从车马到火车轮船到飞机,从晓风残月闻笛折柳到安检候机来不及说再见,又退回到一步步行走在白墙黑瓦的青石板路上。
寄信的路上成为我一天中最喜欢的时刻。
每一天亲手画一张不署名的明信片,在背面写上日期和无关紧要的一句小话,在微雨蒙蒙的天气里踩着青石板路,穿过四个街角一座桥,在那家有猫的咖啡书店买一封邮资信封,坐下来一笔一划填上地址和邮编,用胶密密封了信口,静静坐着听完一首歌后,把信投进箱口,然后离开。
究竟是为了自己,为了生活,还是为了另一座城的那一个人都无所谓。
我所喜欢的。
捏着一张明信片穿街走巷,想象它漂洋过海,到达另一人手中,的微小又确切的快乐。
一生那么短,或许在很久的将来我还可以微笑着回忆,当年的自己做过那么傻又孩子气的浪漫事。
又或许喜欢你是我的事,与你无关。